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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定期核对制度(2017.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账务监控,提高账务数据真实水平,规避和及时发现账务问题隐患,确保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账工作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明细账、会计账核对、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及其他往来款项。对账工作由办公室主持,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支持配合。
第三条 对账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工作涉及到的单位内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优先完成。
第四条 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人员应当在对账前,完成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账务处理、账务登记,以建立真实可靠的对账平台。
第五条 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应当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以明确责任和规避管理风险;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和归档。
第六条 对账责任人在对账过程中,能够以基金会的利益为重,主动、积极、热诚的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友好配合和沟通,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和基金会形象。
第七条 应收应付款对账应当以账面余额数据作为双方确认的数据。对于影响双方确认的数据,一般在“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里进行描述,同时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对“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到底。
第二章 会计账核对
第八条 会计账核对,是指会计人员在月度终了,对自己负责的账务进行核对。
第九条 核对流程:
1.会计人员做好日常的账务处理,并定期检查数据是否相符,科目是否正确,但最迟在次月5日前应当检查完毕。
2.次月7日会计应当对会计账进行全面核对,对存在的差错应当及时要求修正。
3.次月10日在出报表前,会计要对会计账再次核对一遍,以避免结账后返工。
第十条 会计账核对主要包括:
1.明细科目检查:检查末级科目在归属二级三级科目时是否正确。
2.待摊预提项目检查:检查每月待摊预提项目是否待摊预提。
3.科目辅助项目检查:检查科目辅助项目(末级科目)是否重复设置,尤其是新增的末级科目一定要慎重检查是否重复才能新增。
第三章 出纳账核对
第十一条:出纳账核对
1.货币资金账:会计每月至少2次不定期突发盘点出纳员管理的货币资金账,并双方签字确认;同时在月终后5天内根据银行对账清单,通过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进行对账确认。
2.固定资产台账:报表编制完毕后5天内,由会计与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固定资产台账”,并跟踪、反馈对资产实物管理的状况。
第十二条 对账流程:   
1.由会计主动提供资料给对方确认。
2.会计对存在的差异或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向上级领导请示处理意见。  
3.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章 应收款对账   
第十三条 应收款对账,是指会计人员于报表完成后,由出纳与相关单位或人员核对往来账,并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应收款对账包括应收账款对账和其他应收账款对账。
第十四条 应收账款对账流程:
1.由会计于报表完成后2天内负责编制“应收账款对账确认表”,交由出纳与相关人员对账。
2.出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确认工作:一定要做好对账工作,否则谁也无法保证当期账务处理完全准确、资产资金完全安全、应收应付完全无误。 
3.出纳人员每季度确认一次,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月底前对账完毕。
4.出纳负责跟踪对账管理,并负责收回“应收账款对账确认表”。
5.对账发现的问题由会计负责监督、处理和反馈。    
第十五条 其他应收款对账流程:   
1.由会计于报表完成后2天内,出纳与相关单位或人员对账确认。
2.其他应收款对账确认后,出纳应当将其他应收款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催款。
3.对账发现的问题由会计负责监督、处理和反馈。
第五章 应付款对账   
第十六条 应付款对账,是指会计人员于报表完成后通过有关部门或人员核对往来账,并双方签字或盖账确认。
应付款对账包括应付账款对账、预收账款对账和其他应付账款对账。   
第十七条 应付款对账一般应对方要求而开展对账工作,会计人员应当认真积极应对;同时,在应付款单位或个人没有要求对账的情况下,会计人员每月应当自我检查,重点检查应付款账面出现负数的项目和大额应付款的项目。
第十八条 未对账确认的应付款在付款时,先行查询合同及相关经办人员。
第十九条 如果应付款单位或个人已达三个月没有主动与基金会对账,会计人员应当主动与应付款单位或个人对账确认。
第二十条 应付账款对账流程:
1.每季度报表完成后2天内会计人员通过经办人通知相关单位提供对账明细资料。 
2.经办人和会计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明细资料逐笔给予核对,并保存好明细资料,同时按照相关单位提供的对账确认表进行双方签字确认。如果相关单位未能提供对账确认表,基金会可以设置“应付账款对账确认表”进行双方确认,并与相关单位提供的明细资料一并存档。  
3.对账发现的问题由会计负责监督、处理和反馈。   
第二十一条 其他应付款对账流程:   
1.由会计于季度报表完成后2天内,出纳与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对账确认。 
2.其他应付款对账确认后,会计应当就对账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监督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