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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重庆“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项目申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重庆希望工程·圆梦行动

项目申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区县(自治县)委,各区县(自治县)希望工程实施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帮助他们实现上大学的梦想,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青基会)决定正式启动2013年重庆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6—9

二、资助对象基本条件

1. 参加2013年高考并已被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重庆籍高中毕业生(师范和军事类等免学费类的专业除外);

2. 优先考虑农村独生子女、孤残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子女;

3. 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4. 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或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三、资助项目标准及申报要求

(一)非定向资助项目

1. “邓文中奖学金项目

资助名额: 20

资助标准: 6500/人至15000/人不等,部分特优生还将于以后三学年获得10000//年的奖学金。

申报要求:资助对象为高考分数不低于600分(不含任何加分),被全日制重点本科院校录取的贫困大学新生;捐方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选,确定学生进入面试环节(日期地点另行通知)。所有参加面试的学生都可获得金额不等的奖学金,不准时参加面试的学生视为弃权;申请学生本人需手写填报圆梦行动统一申请表格(附件2),并提交一篇亲笔手写、内容不限、不超过2页的短文,将作为初审重要依据。

根据捐方要求,将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面试遴选,为进一步确保贫困优秀学生获得帮助,我们将对未受到资助的学生另行资助。

2.“加多宝·学子情资助项目

资助名额:  30

资助标准:5000/

申报要求:父母均为农民或者城镇低保户,并附以村委会或居委会、民政局出具的贫困情况证明;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高三学年总成绩排年级前列;没有获得其他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提交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及户口本复印件。

优先照顾:1.孤儿优先;2.单亲家庭的子女优先;3.家庭成员伤残、长期患病的学生优先;4.学生本人伤残者优先;5.因灾造成房屋损毁、家庭经济损失重大的学生优先。

3.国酒茅台·国之栋梁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5000/人,其中大一学年3000/人,大二学年2000/人。

资助名额:700

申报要求:1.参加2013年高考并已被第二批本科以上院校录取的重庆籍高中毕业生(师范和军事类等免除学费类的专业除外);2. 遵纪守法,品学兼优;3. 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4. 父母均为农民或城镇低保家庭;5. 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或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6. 本人需具有或办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银行卡。

(二)定向资助项目

此类项目系捐方特别指定,并规定了资助名额和相关实施要求。

1.“习酒·我的大学助学项目

资助名额:  120

资助标准:5000/

资助区县: 北碚区、巴南区、南川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

申报要求:被二本(含预科)及二本以上大学录取且需自费的城市贫困家庭大学新生;需填写指定的申请表格(附件2)。

2.“新世纪教育基金资助贫困女大学生项目

资助名额: 100

资助标准:8000/人,其中大一学年5000元,大二学年3000元(第二年资助金需进行再申请)。

资助区县:万州、开县、云阳、奉节、巫溪、巫山、石柱、秀山、酉阳、彭水

申报要求:被重庆市内第二批本科以上院校录取的女大学新生(免费师范类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等院校及学费超过10000/年除外);捐方将于7月底赴相关区(县)对申请资助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时要求学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身份证、高考成绩单、相关贫困证明;需填写指定的申请表格(附件3)。

3.“龙湖三峡奖学金助学项目

资助标准:22400元/人,其中每学年支付学费5000元,连续资助4年,并支付大一生活费2400元。

申报要求:此项目由各库区区县(自治县)计生协会负责申请报送工作,团委负责在申请表上标注意见,并纳入申请学生汇总统计(附件7);须填写指定申请表格(附件4)。

4.“芙蓉学子资助项目

资助名额:  20

资助标准:5000/

资助区县:(捐方意向待定)

申报要求:二本以上大学本科新生,优先考虑农村独生子女贫困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或丧失劳动能力,无其它收入来源的农村特困生、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下岗职工且尚未再就业的城镇特困生、家庭遭受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灾难,经济困难的特困生、同等条件下孤儿或残疾人子女(含本人残疾)。此项目可报送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需填写指定的申请表格(附件5)。

5.“芙蓉学子——情系烟农助学项目

资助标准:5000/

资助名额:  20

资助区县:巫山县

申报要求:申请资助的卷烟零售从业人员的子女、烟农子女须提供父母职业身份确认证明;需填写指定的申请表格(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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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程序及资助流程

(一)上报典型事迹

各区县(自治县)团委应积极通过市民学校收集贫困学生典型事迹,于710日前,将贫困学生典型事迹文字资料上报至市青基会(联系人:邓小玲,联系电话:02363632212)。各区县(自治县)上报典型事迹材料的情况将作为项目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凡被市级媒体采访报道的学生典型,市青基会都将予以资助(不占各区县资助名额)。

各区县(自治县)上报典型事迹的人选应在本次高考成绩较好的贫困学生中选拔。每个区(县)至少上报5例。

(二)上报申请材料

各区(县)市民学校将申请表发至团区县(自治县)委初审后,区县团委应于720前(其中邓文中奖学金要求715以前)将各项目申请表,同时将申请表和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7,以Excel形式填写保存)电子版发送至重庆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邮箱cqqjh@163.com,盖章纸质申请表和汇总表原件一式三份邮寄至市青基会办公室。

(三)审核、面试工作

8月初,市青基会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最终名单。根据捐方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团委需通知、组织学生赴重庆参加邓文中奖学金面试;配合好新世纪助学金项目捐方代表在相关区(县)开展的面试工作。

(四)助学金发放工作

8月下旬,将划拨圆梦行动资助款,各区县(自治县)在收到助学款后,应向重庆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开具财政专项收据,于8月底前在当地城乡社区共青团市民学校举行发放仪式,指导学生认真填写《2013年重庆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签领册》,于95前将签领册复印件盖团委鲜章和财政专项收据一并寄至市青基会秘书处。

(五)公示

各区(县)团委将受资助学生名单在区县(自治县)级的媒体及市民学校宣传栏进行公示。

五、相关要求

(一)深入调查,确保真实。本次圆梦行动资助人数较多,请各区县(自治县)团委要求共青团市民学校提前实地摸排贫困大学新生情况,保证所上报信息真实、准确,不能谎报、误报、漏报。

(二)加大宣传,选树典型。各区县(自治县)团委积极推荐特困学生典型事迹,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青基会,并配合记者进行采访,关注相关报道。各区县(自治县)团委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扩大资助范围,及时统计自筹资助情况,并报送市青基会,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向捐方提供免税捐赠收据。

(三)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各区县(自治县)团委要积极配合媒体及志愿者开展的相关工作,认真开展捐赠车票的宣传及申报工作(另行通知),确保符合要求的贫困学生能够及时、准确的领到捐赠车票。

(四)区别情况,分类推报。因本次活动涉及项目较多,捐方要求较高,各区县(自治县)团委应要求本地共青团市民学校认真对待,应尽量挑选德、智、体全面发展,高考分数在二本分数线的贫困学生并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对应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推报,以提高申报成功率。

(五)按时上报,及时发放。各区县(自治县)团委应按照文件要求按时上报信息,市青基会将统一拨款至区县(自治县)团委, 各区县(自治县)团委应及时在社区举行发放仪式。

 

人:王晓光

联系电话(传真):(02363879476  63632212

联系地址:渝中区上清寺中山四路81210 邮编:400015

网址:www.cqhope.org   邮箱:cqqj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