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通知)
渝青基[2010] 10号
关于做好2010“希望工程·圆梦行动”
助学金发放的通知
共青团各区(县、自治县)委员会,各区县希望工程实施机构:
为了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关注民生问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特困大学新生,帮助他们实现上大学的梦想,重庆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开展了2010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现将2010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发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划款
我会将于2010年8月25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将助学金划至各区(县、自治县)账户,请各区(县、自治县)在收到划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收据寄至我会。
二、资金发放
(一)发放要求
1.组织发放仪式。各相关单位在收到拨款后务必于2010年9月1日前组织一次集中发放仪式,将资助金发放至学生本人;
2.填写签领手续。资助金应一次性全额发放,学生在收到资助金后必须在2010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发放表(附件1)上由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手印,若学生因开学等原因不能亲自领取,则由学生父母帮其代领,但填写时必须附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签领册并寄至我会;
3.上报相关材料。各相关单位务必于2010年9月5日前,将学生签领后的2010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发放表(附件1)整理盖章,并洗印发放仪式现场照片,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统一寄至我会。
4.各相关区县资助学生名单详见2010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发放表(附件1)。若对具体资助学生(附件1)有所调整,需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书面向我会提出申请,征求同意;
5.加强受助学生的跟踪教育和管理。各相关区(县、自治县)团委根据信息反馈表(附件二)制作受助学生入学后的联络表(电子版),在10月31日前上报至我会。须建立本地区受助学生档案,同时建立本地区受助学生联系QQ群,协助我会共同做好受助学生的跟踪教育和管理。
6. 做好复信工作。为表示对捐资方捐资助学德义之举的尊重与感激,各相关单位须认真组织好受资助学生给捐方的复信工作(捐方信息详见附件一),以感谢信的形式(手写纸质件)收齐后于10月31日前统一寄至我会。
(二)各子项目具体要求
1.第四届“邓文中”奖学金
(1)实施区县(通过捐方面试确定):渝北、巴南、江津、合川、綦江、璧山、巫溪、石柱、酉阳、彭水、永川、大足、南岸、万州、涪陵、大渡口、南川、潼南、城口、垫江、奉节、石柱、酉阳。
(2)资助标准:4000-15000元/人。
(3)相关要求:本项目奖学金将直接划款至受助学生账户。
2.新世纪教育基金
(1)实施区县(按捐方意愿指定):秀山县、酉阳县、石柱县、彭水县、开县、巫溪县、巫山县、城口县、云阳、奉节。
(2)资助标准:第一学年4000元/人;第二学年2000元/人(需再次申请)。
(3)相关要求:
(1)第一学年助学金发放
区(县、自治县)团委:填写新世纪教育基金回执表(附件3)在9月5日前以电邮形式传至我会。
‚在各受助学生大一学年上学期入学后的15天内(截止到9月20日),收集受助学生的入学证明(各高校报名收据或其它证明材料)寄至我会。
③以受助学生生源地为小组,选拔1名学生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地区受助学生与市青基会、捐方的沟通和联系工作,登记本地区各受助学生详细联系方式,并组织本地区受助学生加入QQ群,建立本地区受助学生档案。
(2)第二学年助学金再次申请
组织09年各受助学生在大一学年结束后向我会提出再次申请(再次申请表将另行发放),再次申请截止日期为各受助学生就读高校开学后的15天内,逾期未报,将视为自动放弃。再申请资料必须详细说明该生大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并由各院系在相关栏目予以盖章、证明。
‚将各受助学生再申请材料收齐后统一寄至我会。
(3)向各受助学生明确义务
各受助学生有义务参加与“新世纪教育”助学金、各相关团委组织的社会公益等相关活动,并志愿参与服务工作。毕业后,可自愿向“新世纪教育基金”捐款。
3.龙湖三峡奖学金
(1)实施区县(按捐方意愿指定):万州、涪陵、綦江、荣昌、南川、丰都、垫江、忠县、开县、巫溪、石柱、酉阳。
(2)资助标准:22400元/人,分四年发放,5000元/年/人,第一年另补贴生活费2400元/年/人。
4.“贵州习酒”助学金
(1).实施区县(按捐方意愿指定):(待定)。
(2)资助标准:5000元/人。
5.学子阳光助学金
(1)实施区县(按捐方意愿指定):(待定)。
(2)资助标准:4000元/人。
6.其它项目
(1)具体项目包括:桂溪、迅升及其他
(2)实施区县:详见2010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发放表(附件1)。
2.资助标准:3000元/人。
联系人:王悠然,联系电话:63879476,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中山四路81号。
附件:1.2010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发放表(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相关单位邮箱)
2.信息反馈表
3.新世纪教育基金回执表
重庆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10年8月23日
主题词:青少年 圆梦行动 助学金 发放 通知
报:名誉会长,会长
送:各区(县、自治县)分管共青团、教育工作的领导
重庆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2010年9月23日印
(共印80份)
附件2:
信息反馈表
姓名 |
联系电话 |
邮箱 |
QQ号码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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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新世纪教育基金回执表
区(县、自治县)团委(公章)
区县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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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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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箱 |
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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